第五章 洗钱案件查处与案例分析
2005年,我国在逐步完善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移送程序,完善打击金融犯罪的合作与协调机制,继续加大对洗钱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洗钱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机关及其他部门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
一、反洗钱行政调查与核查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原有人民币和外汇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基础上,对原有报送程序进行了合理调整,反洗钱监测范围不断扩大,可疑交易报告分析质量显著提高。与之相适应,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推进反洗钱行政调查与核查工作,对重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和补充,成功排除正常交易活动,准确跟踪涉嫌犯罪线索。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进行反洗钱行政调查与核查1614次。(XMW)
图5.1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行政调查地区分布情况
注:括号内数字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个数。 (一)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行政调查 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对人民币重点可疑交易信息的行政调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对全国的数据进行汇总、筛选、甄别和分析后,将其中重点可疑交易信息移送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统一部署行政调查。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内发现的重点可疑交易信息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行政调查。200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发布《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接收和调查操作程序》,对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该规范性文件在2005年得到了充分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实效。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重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行政调查673次,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上海、陕西和四川等地。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行政调查地区分布情况如图5.1所示。(XMW)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洗钱行政核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外汇重点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行政核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全国数据进行汇总、筛选、甄别和分析后,在将全部数据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同时,将需要重点核查的名单下发有关分支机构进行初步核查。200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对重点名单进行行政核查941次,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四川、山东和广西等地。 200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行政核查地区分布情况如图5.2所示。(XMW)
图5.2 200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行政核查地区分布情况
注:括号内数字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个数。 (三)调查与核查情况分析 2005年,人民币的重点可疑交易和外汇的重点可疑交易信息呈现出如下特点:涉及交易笔数多,金额巨大,资金交易层次复杂,结算方式隐匿性强,重点地区集中,涉及面广。具体而言,重点可疑交易信息涉及全国大部分地区,其中以广东省和浙江省为重点,两省的重点可疑交易信息占全国总量的61.4%,特别是广东省尤其突出,占全国总量的40.5%。 这一现象基本与各地的地域和经济特点相适应: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走私犯罪比较猖獗,以涉嫌走私活动的可疑交易信息居多;云南省是毒品犯罪的重点地区,涉毒洗钱的可疑交易信息比较突出;江浙地区民营商品贸易发达,部分领域现金交易的传统根深蒂固,大额现金交易比较集中;深圳市和珠海市毗邻港澳,非法经营买卖外汇业务的地下钱庄较多,外汇可疑交易的情况比较明显;新疆等地为吸引外资而实行的优惠政策,给非法炒汇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在新疆和我国东南地区之间形成了巨额的可疑资金流动;受黄金市场价格强势的影响,甘肃省、山东省等黄金产地出现了异常的巨额现金交易活动;此外,不法分子利用湖北省等地区优惠政策,以物资回收公司为掩护,涉嫌偷逃税的可疑交易也时有发生。(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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