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亲子”鉴定断了牛犊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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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更新时间:200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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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晚报]讯(记者黄雯靓 通讯员张延胜 曾宪铸 蔡宗谋) 1月7日,德化法院依据母牛及牛犊的“亲子”鉴定结论,对一起牛犊归属争议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类似对牛的亲子鉴定案件在福建尚属首次。 据了解,1999年的农历腊月十四,德化县雷峰镇上寨村村民周利镇饲养的母牛生下一头小公牛。2000年的农历三月,该县南埕镇梓村村民阮环饲养的母牛也生下一头小公牛。 去年农历六月三十,周利镇的小公牛在“凤坑草场”丢失。农历七月十四,周利镇在梓村“水柱草场”认出了自家的牛犊,他就将牛犊牵回上寨村。在同一天,阮环发现自家的小公牛丢了,他怀疑该小公牛是被周利镇误认牵走。次日,他找到周利镇要求领回被周牵走的牛犊,遭到了周的拒绝。此后,雷峰镇与南埕镇司法办公室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但未能确认双方争执的牛犊为何人所有。该牛犊便由阮环负责饲养。 去年9月3日,周利镇向德化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牛犊为其所有,判令阮环将牛返还。同年9月10日,德化县法院雷峰法庭开庭审理该案。庭审时,双方均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牛犊的归属。合议庭经过合议,提出对与诉争牛犊存在“母子”关系的母牛进行 D NA鉴定,来确定牛犊的归属。去年12月3日,周、阮两家母牛及诉争牛犊的血样被送往北京鉴定。公安部的 D NA技术鉴定结论书确认:该案诉争的牛犊与阮环家的母牛不存在遗传关系,而与周利镇的母牛在所有检验的标记中存在遗传关系。由此可以证实,该牛犊为周的母牛所生。德化县法院依据鉴定结论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阮环将牛犊返还给周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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