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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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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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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更新时间:2006-1-1 10:5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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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by http://CiDu.Net/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 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 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by http://Ci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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