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张柏芝代言洁尔阴惹非议 被控涉嫌四项违规
作者:李 亮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6 9:32: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3月12日晚21点19分,一身黑衣打扮的香港影视明星张柏芝出现在湖南卫视的电视荧幕上。21点43分,张柏芝再次出现。

张柏芝新广告遭遇停播 疑因艳照事件被封杀(图)

这是张柏芝为四川恩威制药集团(以下简称恩威制药)的洁尔阴洗液产品代言的最新版电视广告,春节期间曾在中央电视台、各地方电视台热播。但截至目前,这则在黄金时段大肆铺开的广告被纷纷叫停。截至目前为止,重庆、四川、福建、浙江、天津、安徽等省卫视已经陆续停播,但其他卫视及若干省级频道、星空卫视却仍在播出。

有媒体猜测,深受“艳照门”影响的张柏芝公众形象已经一落千丈,导致各电视台开始“封杀”张柏芝。是否仅仅因此而停播其代言的广告?显然并没有如此简单。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有消费者向本报投诉称,张柏芝版洁尔阴广告涉嫌多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为此,记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求证。

有没有经过审批

为了求证张柏芝版洁尔阴广告是否违规,记者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了解情况。

在国家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司信息广告监督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药品广告要经过企业所属地省药监部门的审批,才可以在所属地电视台播出。除此之外,需要在哪家电视台播出,还要经过当地药监部门的批准。这些审批广告文号都要在国家药监局备案。”

但是在国家药监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并没有查询到张柏芝最新版洁尔阴广告的广告文号。

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求证这位信息广告监督处的工作人员,得到答复:“处长开会外出,我不清楚此事。”随后记者向国家药监局发送了采访函,希望信息广告监督处给予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然没有得到回复。

在恩威制药的官方网站上,记者查询到:洁尔阴洗液得到国家卫生部认可,先后在1993年被批准为中药第三类新药[(93)Z-32号],1997年被批准为中药保护品种[(97)卫药中保字085号],1998年被批准为中药第五类新药[(98)Z-108号],同年被上海市纳入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报销范围,1999年又被四川省评为名牌产品。2002年被国家药监局转为国药准字Z10930008号药品。

由此可见,“国药准字”洁尔阴洗液是药品,按照我国《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经过药监部门审查和批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四川药监局)负责广告监督的谢处长向记者指出,张柏芝版洁尔阴广告“并没有经过审批”。

但一个未经过审批的药品广告为何可以在各地电视台长时间播出?

谢处长随即解释到,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洁尔阴属于非处方药,在广告中只提到了名称,没提到功效,所以不用经过我们审批。”

[1] [2] [3]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