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补牌(证)、换牌(证)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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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文摘 更新时间:2005-10-7 22:0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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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辩认不清,机动车所有人应向车管所牌证管理岗提交以下手续: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1份;
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1份。[不填写]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委托代理申请的,代理人应交验本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by http://CiDu.Net/
(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机动车所有人凭车管所出具的《受理凭证》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号牌。//by http://Ci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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