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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收“攻关费”将被严惩 举报者有奖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9-15 8: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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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员受贿:取消资格并调整岗位

  ■学员行贿:取消考试的各科目成绩

  ■驾校违规:暂停3个月考试预约业务

  ■教练违规:取消招收学员的资格

  ■三部电话及一个网址接受举报

  ■举报者:追回并退还违规收费还有奖励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实习生张少凤)驾考新科目三为实际路考,实行人工判分,昨日,泉州市交警支队出台规定:考官、驾校、教练索要“攻关费”,学员行贿,都将被处罚。

  “攻关费”传闻越传越盛

  交警:目前未掌握到直接证据

  据预测,今年,泉州地区报名参加驾考人数将突破10万。泉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谢永强说:“以前的考试都是实行电脑判分,除非人为操作电脑,否则电脑的判分都是铁面无私的。”而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新科目二考试将电子桩考和电子路考合并,仍实行电脑判分,新科目三考试是实际路考加上部分的夜间考试,学员考试时,有两名考试员坐在车上,进行人工现场判分。

  在新科目三考试中,为防止考试员与驾校或教练太熟,每次考试的考试员都是从泉州现有的80多名考试员中随机抽取,但是,自从实际路考开始后,“要给考试员‘攻关费’才能通过考试”的传闻越传越盛。

  部分学员向交警反映称,有些驾校、教练在学员参加新科目三考试前,会向学员收取“攻关费”,“攻关费”200元到250元不等,驾校和教练称这些钱是要用于疏通考试员的。

  谢永强对此表示,驾校通过市场调节收取培训费用,交警不会干涉,但是向学员收取所谓的“攻关费”,声称“是要给交警的考试员”,这严重损害了交警的形象。如果驾校和教练的培训质量不过关,想通过行贿手段通过考试,那么,这些通过浑水摸鱼通过考试的学员将成为交通隐患。

  据介绍,对于上述传闻,泉州市交警支队已经组织过几次调查,但直到目前,仍然未掌握到直接证据。交警表示调查还会继续下去,并出台规定,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员、驾校(考试人培训机构)、教练、学员进行处罚。

  四类人员违规将受到处罚交警:出台奖励措施欢迎举报

  考试员:

  1.如果考试员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或者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泉州市交警支队将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同时取消考试员资格,并按支队有关规定重新调整工作岗位。

  2.如果考试员不按规定当场签署意见并公布考试成绩;刁难、训斥考生;或有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的,交警支队将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规定,中止考试员资格,并按支队有关规定重新调整工作岗位。

  驾校:驾校(驾驶人培训机构)如果利用学员考试机会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以外的所谓“攻关费”等其他费用;发现本机构教练员违规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的,不予制止且没有对教练员进行严肃处理的;或者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的,泉州市交警支队将暂停受理该培训机构驾驶人员所有科目为期三个月的考试预约业务,同时建议交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停业整顿。

  教练:教练如果在学员考试时,向学员收取物价部门核准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交警支队将把其列入黑名单信息库,取消其招收学员的资格,同时建议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其教练员资格。

  学员:学员如果在考试中向考试员行贿,或主动通过培训机构、教练员交纳其他费用;隐瞒或包庇培训机构、教练员向其他学员收取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交警支队将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的各科目成绩。

  举报人:举报人主动举报培训机构、教练员索取其他费用的,交警支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守秘密。凡提供有效证据,举报培训机构、教练员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的,交警支队将负责追回被收取的其他费用并全部退还给学员,同时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举报人为培训机构或学员的,在按上述规定奖励的同时,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优先安排考试。学员已经考试合格,并在事后自行举报的,考试成绩依然有效。

  举报可以通过电话和网上两种方式。泉州市交警支队电话为28018022、28018122,泉州市交警支队驾管科电话为86753010。网上举报:泉州市交警支队网站(www.qzgajt.com),发email到支队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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