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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河南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河南农民时建锋诈骗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决定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主审法官被免职,主管副院长被停职检查。目前,时建锋弟弟时军锋已投案自首,承认哥哥顶替入狱,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他还曾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
昨天,河南省高院和平顶山市中院联合召开发布会,通报“河南农民时建锋诈骗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处无期徒刑”案最新情况。河南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决定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主审法官被免职,主管副院长被停职检查。(XMW)
目前,时建锋弟弟时军锋已投案自首,平顶山中院已建议平顶山市检察院撤回起诉。(XMW)
河南省高院介入调查
昨天16时30分,河南省高院和平顶山市中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河南农民时建锋偷逃过路费案”的最新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孙振民,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分别就本案存在的问题、案件进展以及对相关审判人员责任追究情况作了说明。(XMW)
平顶山市中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广泛关注。1月13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批示,要求省法院刑庭、审判监督庭介入了解案情。1月14日,张立勇要求主管刑事、审判监督的副院长召集省院刑庭、审监庭调阅案件卷宗,认真审查。15日晚,张立勇主持召开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听取平顶山中院对本案的汇报,研究分析案情,随后又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XMW)
主审法官被调离岗位
田立文说,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决定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1.平顶山市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对案件证据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免去其助理审判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接受培训,等候处理。(XMW)
2.平顶山市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领导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失职,责令平顶山市中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免去侯晓宏刑一庭庭长职务,接受培训,等候处理。(XMW)
3.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任建军,作为主管副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把关不严,没有尽到应尽职责,经商平顶山市委同意,对其停职检查。(XMW)
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作为院长,要对全院负责,干部教训培训管理不到位,对其诫勉谈话。(XMW)
5.责成平顶山市中院向河南省高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市中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通报批评。(XMW)
此外,河南省高院作为审判监督的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不力,向河南省委、省政法委写出检查报告。(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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