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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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网 更新时间:2007-2-13 9:5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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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3日10时,国新办请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和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2006年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香港文汇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今年1月,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远华案主犯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进行了聆讯,庭上争议的焦点就是赖昌星被遣返后是否会被判死刑或者受到酷刑。请问你对此有何评价?另一个问题,前不久备受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的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对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到会做出了重要讲话,而现在社会上对中纪委给予了很高的期望,请问中纪委在2007年的反腐倡廉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举措?谢谢。
[干以胜]:长期以来,公众对赖昌星问题比较关注。因为工作关系,我对案件的情况以及中国的法律制度比较了解,想借这个机会给大家介绍一些真实的情况,以正视听。
[干以胜]:众所周知,赖昌星是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刑事犯罪逃犯。前不久,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了司法复核聆讯。据媒体透露,赖昌星的律师在法庭上主要针对两个问题进行了辩护:一是认为中国司法机关的承诺没有明确表明对赖昌星不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因此最终还是要执行死刑;二是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后会受到司法机关虐待。
关于死刑的问题,中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干以胜]: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这方面我可以举出很多具体的事例,因为时间关系,我就想举一个查处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当中的事例。自从查处赖昌星案件以来,先后有30多人投案自首,其中大部分都是从国外或者境外回来投案自首的。对这些人,司法机关全部兑现了政策,给予了宽大处理。赖昌星的弟弟赖昌图是从澳大利亚回来投案自首的,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是由于他投案自首,并且能够配合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现在已经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且由于认真服刑和改造,目前刑期已减为1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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