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资讯 | 影音 | 图片 | 论坛 | 模拟驾考 | 免费取名算命 | 瓷都工具 | 留言本 | 域名 | 瓷都商城 | 汇款 | 
您现在的位置: 瓷都热线|诚信中国:“一就是一”(1941.CN) >> 资讯 >> 瓷都德化 >> 综合新闻 >> 正文 登录 注册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资讯
给小偷当司机赚运费进班房         ★★★
给小偷当司机赚运费进班房
作者:通讯员罗德棉…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更新时间:2006-3-22 21:29:45
【声明:转载此信息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内容表达的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由这些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本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您对本信息有什么意见,欢迎和本站联系,谢谢!】http://CiDu.Net

  报讯,德化摩托车工李某竟然给小偷当“司机”。近日,他被德化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该判决于昨日生效。

  被告人李某,现年21岁,是德化县大铭乡人,犯罪前为一名摩托车工。2005年10月初,经朋友介绍,李某认识了刚从监狱刑满释放不到三个月的赖某。闲聊中赖某提出以每日100元的工钱,雇李某载其到乡下从事盗窃活动,无论是否偷到财物,李某尽可“旱涝保收”。李某感到这是一桩不错的“买卖”,很爽快地答应了。

  为掩人耳目,李某事先将车牌拆下,做起了这单“生意”。2005年10月13日至11月8日,李某多次用摩托车载赖某到德化县水口镇、永泰县伏口乡的偏远村庄等地入户盗窃。赖某多次进村入户窃取他人现金、银元、金戒指等财物,价值人民币10118元。李某载赖某到作案地后,还“兼职”现场望风,共赚到了50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5年11月8日,赖某在作案时被发现,李某在驱车逃跑过程中被拦截抓获。同年12月18日,赖某也落网了。

  德化县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了一审判决,以盗窃罪的共犯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没收作案工具二轮摩托车,违法所得500元也被追缴。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声明:以上信息资料大都是网上搜集而来,版权归作者,如有版权问题请留言告知我将马上改正。
文中所提到的各种观点只是原文观点,各种说法未经一一确认。并不代表本站认可此观点!!
资讯录入:ahui    责任编辑:ahui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点击数: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