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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收费有新标准 高中收费标准不变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9/1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小学初中收费有新标准 高中收费标准不变


[泉州晚报]讯(记者陈玉珍) 中小学生秋季入学报名工作将于近日进行,学校收费标准有何新变化?昨日,记者就学生及家长关注的这一问题采访了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
  据了解,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从今年秋季起,中小学收费执行新的标准,城市小学每生每学期杂费65元,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学校(小学3至6年级)每生每学期8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杂费95元,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学校每生每学期125元。泉州市城区小学、初中杂费按规定上浮20%,城区包括市直中学初中每生每学期114元(含省定上浮20%);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学校经验收后,每生每学期144元。城区包括市直小学每生每学期78元(含省定上浮20%);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学校(3至6年级)经验收合格后,每生每学期98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杂费45元,实施信息教育验收合格后的完小和中心校3年级以上每生每学期6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杂费65元,实施信息技术教育验收合格后的学校每生每学期95元。

  今年我省计划调整规范高中收费标准,因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尚未确定,高中部学费仍执行去年省定标准,城市每生每学期杂费600元,原鲤城地面高中按规定上浮20%,为720元,农村250元,三级以上达标学校可按城市标准收费。

  此外,我省还统一规范代办费的项目及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代办费项目只保留课本费与簿籍费两项,课本费标准实行最高限额,由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簿籍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13元,小学每生每学期8元。讲义费、晚自习电费、就餐管理费、寄宿生管理费、寄车费、班费等一律取消。高中部代办费在新标准未出台前,继续执行原来的标准,其中课本费参照去年的省定最高限额。学校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让学生和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按规定,中小学课本费由省有关部门确定最高限价,目前尚未接到有关收费标准,本学期暂执行去年标准,今后按最高限额确定后多还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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