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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沦为房奴无力还贷款房子强制被收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1 11:40: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还不清”的房贷

  在北京,今年1至5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售价平均涨幅高达10.1%,来自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最新统计标明,6月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上涨6.4%,涨幅比上月增1个百分点,涨幅增速也创2005年11月份来最高值。

“还不清”的房贷

  为了调控房价,自2005年以来,国家5次调整存贷款利率,8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现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06%,扣税后仅2.448%,相比CPI4.4%的增幅,呈现负利率,而一年期贷款利率则为6.07%。这对于想买房的老百姓来说,房子变贵了。

国家统计局今天公布了6月份房地产景气指数,达到103.63点,比5月份上升0.31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70点。不过,很多购房者最关心的不是眼下房地产市场是否繁荣,而是接下来银行还会不会再加息?从2004年10月以来,房贷利率已经连提了6次,房价在涨,房贷利率在涨,催生了不少还不起贷的购房者。

沦为房奴,无力还款房子强制被收

这里是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滨河路的一小区,在这里居住的王先生,此时陷入了房子还贷危机。这套房是王先生在2001年买的,五千一百多一平米,约80多平米,在当年也算是黄金位置的比较贵的房子。

王欢:“主要是看中了地理位置,离我妈比较近。”  

买下这套住房的时候,王先生也从此背负了40多万元的购房压力。在2001年,北京的房价刚刚开始大幅上涨,各家银行都在积极拓展住房贷款业务,尽管王先生没有固定收入,他还是很轻易地在工商银行宣武支行办理了39万住房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平均每个月还款两千四百多块。

王先生做过很多生意,每个月两千多块钱的月供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王欢:“装修我也搞过、娱乐我也搞过,干个体、服装我也干过,什么都干过。”,但是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在2004年下半年的时候,他的生意突然出现了危机。

王欢:“当时怎么说呢?在这儿有一个项目,这个项目把钱基本上都投入了,可是开发商,他没钱,把这个项目卖了,卖了以后我前期投入,请客这些琐碎的事情把钱基本上花的差不多了,花了不少。”

手里没有钱,就还不上银行的钱,王先生顺理成章地成了被告,这已是他第四次出庭了,今天,他要面对的不仅有法官,而且还有房子的开发商。

法官:“我们这里是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今天通知当事人到庭,主要是因为北京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生效的2006宣民初字第581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王欢和孙丽君偿还企业欠款的案件。”

根据之前已经生效的判决,被告王先生应该偿还原告工商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借款三十四万多元及相关利息,但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之中,开发商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已经替王先生向工商银行交付了全部欠款,那么按照规定,开发商现在可直接向王先生追偿欠款。   

法官:“作为被执行人王欢和孙俪君,对于判决书确定的你负有偿债权人债务将近40万元这个法定义务,你什么意见?”

王欢:“没意见,我确实欠人家钱。”

法官:“你欠钱的话准备怎么偿还?”  

王欢:“还钱啊。”  

法官:“怎么还呢?”  

王欢:“那我有钱我肯定还。”

法官:“现在对判决有效的实际的有什么计划?”  

王欢:“一年之内,我上次说了。”

法官:“一年之内可以偿还,用什么做保障?”

王欢:“我也没有抵押物。”  

法官:“其他的保证呢?你也没有职业,那么这一年法院怎么能够给你这合理的时间呢?”  

面对法官的咄咄逼问,王先生显得很是无奈。

法官:“也就是说目前为止你不能足额的履行全部法定义务,是不是现在这种情况,我问你按照现在判决书生效的日期是不是现在履行不了?”

王欢:“对,暂时履行不了。” 

法官:“由于被执行人孙俪君和王欢不能按照法院判决的通知,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对孙俪君、王欢采取强制执行的民事裁定书,有关裁定书由书记员进行送达。”

王先生拿着裁定书看了半天,最后还是在送达书上签了字。

购房还债的巨大压力,让王先生确实感觉到房子贵得有点承担不起。据了解,这套房子现在已经升值到每平米近万元。在北京,今年1至5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售价平均涨幅高达10.1%,在上海,从5月到6月仅一个月时间,房价增涨6.6%,同期的广州则高达38.73%,在深圳,上半年的最后一周,商品住宅成交均价高达14690元/平方米。来自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最新统计标明,6月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上涨6.4%,涨幅比上月增1个百分点,涨幅增速也创2005年11月份来最高值。

我们看到,房价在涨,房贷利率在涨,与此同时,住房贷款纠纷案件的数量也在上升。上海银监局有过统计,2004年上海中资银行房贷的平均不良率只有千分之一左右,但到2006年9月末,上海中资银行个人房贷的平均不良率已经上升到了千分之八点六,也就是说,两年多的时间,上海房贷不良率上升了7倍多。很多当初轻易贷款买房的人,如今尝到了无钱还贷的苦果。

从2004年10月起,王先生的房贷就一直没有还,直到现在,他甚至连每月二百多块钱的物业费都交不上。

王欢:“我们家没有门镜,就像这种门似的,一敲门我们家里谁都害怕,连我儿子也害怕,别出声。”

内忧外患,让王先生的生活一下子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王欢:“我就没抽过这烟,就这两年我才开始抽这烟。”

记者:“什么烟?”

王欢:“红塔山,我就没抽过这烟,我什么时候抽过这烟。”

记者:“以前抽什么烟?”

王欢:“我最少,最起码也是玉溪以上,我就没抽过这烟。”

王先生做生意失败,不仅造成了房子的危机,而且打乱了家里的安宁,他和妻子,两个人经常为此吵架,终于有一天,妻子忍受不了压力,提出了离婚。

王欢:“她的压力特别大,因为怎么说呢?她是女人,没办法,所以她就说不行就离婚,我说离就离,开着车我们就去了,到那儿就离了。”

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不还款,银行就可以上诉法院,要求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要借款人把所有借款一次性还清,但是对于这类案件,银行则是尽可能不起诉,因为这样做成本太高,但是不断地打过来的催款电话,也让王先生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王欢:“那时候压力特别大,因为我没有欠过人钱,这是第一次,就没想到利息这么高,本钱,说白了就是自己的房款没多少钱,就是这个利息非常的大。”

王先生之前很少注意过每月的还款利息到底是多少,如今在家没事找出还款单,仔细一看,结果令他大吃一惊。

王先生:“我每个月还两千多块钱,本钱只有八百多,剩下全是利息。”

在多次催交都无效之后,银行只有将王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很快就做出了判决,要求王先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一共34万多元及利息,让王先生感到难以理解的是,他每个月的利息一下子涨到了将近四千元钱。

法官:“按照民诉法的规定作为当事人不能履行法定的义务的话,需要支付延迟履行债务利息,这个债务利息是比照银行最高贷款利息双倍执行。” 

本来王先生每个月两千元钱的贷款都还不上,现在又多出来这么多的本金及利息,这让他感到很是无奈。

王欢:“我说你打死我我也不可能再贷了,利息太厉害了,真太厉害了。”

为了调控房价,自2005年以来,国家5次调整存贷款利率,8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现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06%,扣税后仅2.448%,相比CPI4.4%的增幅,呈现负利率,而一年期贷款利率则为6.07%。这对于想买房的老百姓来说,房子变贵了。

老大妈:“老是调控,房价下调就是不见动静。”

在高利息高房价面前,老百姓无能为力。

小伙子:“不买不行啊,住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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