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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明码标价实际随意杀价 | |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8/9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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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明码标价实际随意杀价 近日,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通知,从8月1日起,全国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委托经营电信业务的组织和个人,在提供电信服务时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在明码标价之外,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具体电信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如下:服务项目、资费标准、计费原则及批准文号等。电信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方式可为:通告、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资费手册、互联网查询、话费清单等方式。 近日,记者在市区一些手机商店发现,明码标价却名不副实,空有其表,并没有遵照电信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要求。记者在涂门街上的多家手机店采访时发现,玻璃柜台里,每部新式、二手手机都在旁明码标价:上有一两千元,下至三四百元,而这些手机价格可以随便砍价。在涂门街一家手机店,记者就标价1200元的一部手机与店主论价。店主称:“做生意实在一点,二话不说,就900元。”当记者摇头走开时,店主提高嗓音:“不多说,只能是800元了。”最后,记者已走了五六米远了,店主还追了出来,“先生,就700,要不要?”记者走了几家商店,发现情况大致如此。只要客源上门,就先开个高价,然后,一点一点“切瓜”般地往下砍。可见,市场上的明码标价只是用来摆设的,也是为其提高利润的一种手段。本来值400元的手机标价1000来元,再逐步杀价至600元左右,利用顾客的贪小便宜心理,获取较高利润。 市电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文件,目前正陆续下达各个省份地区。有关具体实施细节和相关要求,物价部门等有关部门也将会在近期内相继出台。 ·[泉州晚报]记者林志党实习记者郑富镪戴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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