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伤者将再次起诉(惠安) | |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1/7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 |
|
|
伤者将再次起诉 法院3次作出判决 事隔5年之后,惠安县劳动局仍不对孙三忠在翻车事故中受伤是否属工伤作出认定,孙三忠只好将惠安县劳动局告上法庭并已获胜诉。但惠安县劳动局仍迟迟不肯作出认定,孙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泉州晚报]于2000年8月13日B1版以《作个认定咋就那么难》为题,报道了惠安县劳动局对孙三忠是否属工伤不作出认定一事。8月14日,惠安县劳动局作出企业职工工伤认定书,认为孙在翻车事故中受伤不属工伤。孙三忠不服劳动局的认定,再次将惠安县劳动局告上法庭。惠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惠安县劳动局作出的企业职工工伤认定书。惠安县劳动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认为,惠安县劳动局作出的企业职工工伤认定书,没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且工伤认定适应推定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亦属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惠安县劳动局的工伤认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属办案程序违法。惠安县劳动局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维持惠安县法院一审判决。 劳动局又认定为非工伤 今年1月3日,惠安县劳动局作出惠劳认(2002)第1号企业职工工伤认定书,认为孙没有向站领导请假,擅自离开值班岗位,且孙三忠属24小时值班人员,不存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不属工伤认定范围,不能认定为工伤。 孙三忠的代理人认为,孙向带班班长请假后外出吃饭。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班组长属“领导”范围。东岭变电站实行的是24小时集体轮换值班制度,24小时之内必然包括睡觉和吃饭等生理活动。变电站食堂只有稀饭没有菜,值班人员的生活没有保障。孙三忠外出吃饭是为了继续上班,且发生事故地点距变电站门口仅60米,是上班的必经之路。 5年多来,孙三忠的父亲一直在为他的治疗和工伤认定到处奔波。这两天,孙父又在忙着准备帮儿子再次起诉的事。今年已年届70岁的孙父对再次打赢官司充满信心。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