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汽车、摩托车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文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1 12:10: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综合评判标准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

1、考试小型汽车不系好安全带;
2、气压不足起步;
3、不关好车门起步;
4、起步时车辆溜动距离大于30厘米;
5、车辆行驶方向把握不稳;
6、当右手离开方向盘时,左手不能有效、平稳控制方向的;
7、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现象;
8、换挡时低头看挡或两次换挡不进;
9、行驶中使用空挡滑行;
10、车速超过限定标准;
11、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以脚拖地;
12、对车身前后、左右空间位置感觉差;
13、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分离要领的;
14、对采用断气制动结构的汽车,重新连接时储气压力未达到一定数值而强行起步的;
15、方向转动频繁,导致挂车左右晃动的。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车辆有异常情况起步;
2、起步挂错挡;
3、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未能及时纠正;
4、起步时车辆溜动小于30厘米;
5、起步时发动机熄火一次;
6、换挡时有齿轮撞击声;
7、控制车速不稳;
8、停车未拉手制动之前,车辆后溜或停车后未拉手制动。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前未调整好座位,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2、起步前未检查仪表;
3、起步时车辆有闯动及行驶无力的情形;
4、起步及行驶时驾驶姿势不正确;
5、掌握方向盘手法不合理;
6、行驶制动不平顺,出现车辆闯动;
7、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制动器;
8、挡位使用不当或车速控制不稳;
9、换挡掌握变速杆手法不对;
10、换挡时机掌握太差;
11、换挡时手脚配合不熟练;
12、错挡但能及时纠正;
13、制动停车过程不平顺;
14、停车后,下车不关车门;
15、不按考试员指令行车。

(四)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5分:

1、起步前未调整好后视镜(左、中、右);
2、起步前未检查挡位或手制动器;
3、发动机启动后仍未放开启动开关;
4、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但及时纠正;
5、起步油门过大,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
6、换挡时机掌握稍差;
7、停车时未拉手制动,检查挡位,抬离合器前先抬脚制动。

二、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一)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完成的,考试不及格;
2、骑、轧一个圆饼的,扣20分;
3、车轮出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4、碰、擦一个圆饼的,扣10分。

(二)通过单边桥

1、其中有一轮未上桥一次的,扣20分;
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一次的,扣10分。

(三)直角转弯

1、车轮触轧突出点的,考试不及格;
2、车轮每触轧道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3、借助倒车完成的,扣10分。

(四)侧方停车

1、行驶中轮胎触轧库位和车道边线的,扣10分;
2、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厢出库位线的,扣10分;
3、入库后未摆正车身位置的,扣5分。

(五)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1、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超出5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2、起步时后溜大于3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3、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不超出50厘米的,扣20分;
4、车身未靠边停止在距路右边线30厘米内的,扣20分;
5、起步时后溜小于30厘米的,扣20分。

(六)限速通过限宽门

1、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的,考试不及格;
2、每碰擦一次门悬杆的,扣20分。

(七)百米加减挡

1、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减档的,考试不及格;
2、熄火一次的或越级换挡的或不能单手控制方向的,扣20分。

(八)起伏路驾驶

1、通过障碍时车辆严重跳跃,致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离座的,考试不及格;
2、熄火一次的,扣20分;
3、通过障碍不平顺的,扣10分。

(九)曲线行驶

1、车轮位置判断有误,车辆挤轧路边缘线的,扣20分;
2、控制方向时机不好,调整方向过早或过晚的,扣10分。

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及格:

1、不按交通信号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2、争道抢行;
3、违反路口行驶规定;
4、违反铁路道口规定;
5、未留意,亦未遵照交通标志行驶;
6、违反分道行驶规定;
7、越中心实线逆向行驶;
8、行驶中骑轧中心实线;
9、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10、不按导流线方向行驶;
11、不按规定避让人行横道中的行人;
12、窄路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边行驶;
13、会车困难时应让行而不让;
14、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强行超车;
15、超车后突然切入行车道,引起后车紧急制动;
16、故意不让后车超越者;
17、发现危险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
18、行驶中未能观察亦未按其他车辆发出信号行车;
19、行驶中不能正确使用各种灯光;
20、以指定停车标志作标准,未能停在正确位置(纵或横大于1米);
21、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路口行驶转弯角度过大、小或打、回轮过早、晚;
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线上;
3、超车时不使用转向灯或不提前查看交通情况;
4、掉头方式选择不当;
5、掉头不注意观察交通情况;
6、控制车速过低或未能调整车速以适应路上情况;
7、以指定停车标志作标准,未能停在正确位置(纵或横小于1米,大于50厘米)。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路口行驶转弯角度稍大、小或打、回轮稍早、晚;
2、行驶中不按规定出入非机动车道;
3、行驶中变换车道之前,未查看交通情况;
4、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半联动控制车速;
5、未能及时发现车辆的各种故障而行车;
6、停车未查看交通情形,亦未及时发出或关闭讯号;
7、停车后,开车门前不查看侧后交通情况。(XMW)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