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8月23日至30日进行。省教育厅昨日出台了《福建省200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就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三个部分。教育部学生司汇总下达成人高校本科层次(即高中起点升本科和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省高招办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除厦门市实行网上报名试点外,今年我省其他各市仍实行现场报名形式。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的高招办、考试中心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外省籍在闽工作人员到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的高招办设立的报名点报名。2004级专科预科生报名工作由办班学校负责组织,统一向所在地的市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考志愿原则上必须与2004年报考的志愿相一致。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查、摄像,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用等相关手续。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并本人现场签字确认,还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可填写1至3个学校和专业志愿,但不得兼报考试科目设置不同的科类和专业。 按规定,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役军人凭军人证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证明)报名,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结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出具相应证件。凡符合有关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相应证明、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省物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考生报名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生110元(不含《福建招生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