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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刺激屡作案带着微笑受审判 “光蛋”“完蛋”
作者:黄小玲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3/25 18:42:40  文章录入:ahui  责任编辑:ahui

  昨日上午,19岁的孙义平(绰号“光蛋”)因盗窃罪和招摇撞骗罪被德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又10个月。令人值得深思的是,小“光蛋”不仅只因觉得“过瘾”、“刺激”而屡屡作案,而且被判刑后仍无悔意,离开法庭时还面带微笑。

  人小胆大

  未成年就作案

  记者了解到,孙义平初中文化,无业游民,尚未成年时就开始作案。2002年9月底,才17岁的他窜到德化县浔中镇乐陶村4组211号孙某某厝,乘其家中无人之机,从一瓷罐内窃取人民币1300元。后来,其盗窃行为败露,其家属只好赔偿了受害者孙某某的损失。

  2003年8月10日上午,孙义平在德化县龙浔镇某瓷厂公路边,发现该处停放着一辆力帆LF100-5二轮摩托车,眼尖的他看到了钥匙还留在车上,遂起歹心,伙同他人把车盗走。后来,盗车之事再次败露。

  贼心不改

  冒充公安行骗

  虽然两次盗窃都失手了,可孙义平并不死心,又打起了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主意。不过这一回,他最终还是“栽”了。

  2003年11月24日,孙义平窜到德化县三班镇四滨村桥头,在颜某敬等人面前,他自称是德化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的大队长,并说要买一副茶具。颜某敬信以为真,欲带其到自己家中取茶具。途中在颜某宗家中泡茶时,孙义平从提包中拿出红色“110”臂章1副、橄榄绿肩章1副(2块)进行展示,强调了自己公安人员的身份,颜某敬等人深信不疑,当晚将其留宿。

  孙义平见颜某敬的摩托车不错,一心想找机会下手。次日上午7时许,孙义平借口要到三班镇东山村找人,向颜某敬借用奔达BD250二轮摩托车。他将摩托车驶往森林公园、城后等地游逛,拒不归还。不巧的是,在交通稽查中摩托车被扣留,他也被赶来的颜某敬等人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屡屡作案

  只因“感觉过瘾”

  记者了解到,鉴于被告人实施第一次盗窃时未满18周岁以及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本人盗窃的犯罪事实,法院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德化法院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孙义平犯盗窃罪、招摇撞骗罪的指控成立;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孙义平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告人孙义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总和刑期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

  在庭审时,记者见到了被告孙义平。他长得清秀文静,并不像人们想像中的犯罪分子。然而,在谈及冒充人民警察一事,他却语出惊人,声称自己是觉得很过瘾、很刺激才那么做的。而宣布判决之后,他甚至还微笑着离开。

  有关人士指出,少年犯罪一般带有盲目性,如果事先能有人为其疏导,结局可能完全不一样。□本报记者黄小玲实习记者黄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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