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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立法计划提出研制《电力监管法》 | |
作者:黄志勇 周云中 文章来源:瓷都德化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1 20:35: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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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立法计划,今年,国家电监会将立足电力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紧密围绕国家电监会2012年工作要点和6项重点监管工作开展两方面的立法工作。 一是6项规章的起草制定工作。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有3项,包括制定《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制定《电力调度监管办法》和修订《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这3个项目都是当前监管工作急需、立法时机比较成熟、已具有成型文稿的项目。此外,还有3项需要抓紧研究、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包括修订《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修订《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 规定》。这些都是为顺应电力监管工作的需要,在总结多年电力监管工作经验基础上,对国家电监会现有规章的修订。 二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主要是研究制定《电力监管法》,参与《能源法》制定,推动《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修订工作。今年的立法计划首次提出研究制定《电力监管法》,这是国家电监会党组根据电力监管工作现实需要确定的。《电力监管条例》实施6年,有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积累,也出台了近30部相关配套规章,构建了《电力监管法》的基本框架。电力监管工作已积累了近10年的实践经验,需要在总结《电力监管条例》经验基础上,巩固改革成果,将已实现的改革成果和监管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力争通过制定《电力监管法》,进一步明确电力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善电力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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