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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一人演数专家续:被曝光广告曾遭查处
作者:廖爱玲 刘玮等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5 9:04: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曝光帖中,演员孙桂田被指代言多个药品广告,网友嘲讽其“全身上下病全了”。(XMW)

演员孙桂田被指代言多个药品广告。(XMW)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 刘玮 刘婷婷)针对网友曝光的部分电视广告“一个演员扮演多个专家”一事,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类似以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在广告中做形象证明的违法广告,工商、卫生、药监部门一直都在监管查处中。但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即便是“真专家”的电视广告,工商部门往往也面临监测难、取证难的问题。(XMW)

  广电总局 假专家广告应由工商查处

  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电总局只对播出广告的内容方面是否违规进行监督,比如性保健品广告和各类性暗示广告一律不得播出,而对于广告中的专家是否是真专家,这个问题要由工商局广告司负责,“去年工商局就曾经专门针对名人在广告中的代言下过通知。”

  中国广告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假专家广告”应该由工商部门查处。他称,中国广告法赋予了各级工商机关是广告监管部门,广告中演员假冒专家、医生、患者,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肯定应该由工商部门来查处。(XMW)

  工商总局 每年都在查违法“专家广告”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类似以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在广告中做形象证明的违法广告,工商、卫生、药监部门一直都在监管查处中,每年都有专门针对药品、医疗、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的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XMW)

  问题 媒体把关不严推波助澜

  但记者也从其他人士处了解到,即便是“真专家”的电视广告,工商部门往往也面临监测难、取证难的问题,“除非有消费者投诉举报”。(XMW)

  记者在采访中多次从工商人士处了解到,这些非法药品、医疗广告往往不经过卫生、药监主管部门的事前审批,而是绕过行政部门直接拿到媒体上发布,属于擅自发布未经审批的广告,工商、药监部门也只能是事后才能监管发现到。“除了广告主的不自律外,媒体把关不严,在其中起了很大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位负责广告监管的工商人士说。(XMW)

  希望 修订广告法有望规范

  中国广告协会相关负责人也指出,演员在广告中冒充各种不同身份代言,我国目前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尚无法追究其个人责任,工商部门只能在认定为虚假违法广告后,来处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对广告代言人的规范现在社会呼声很高,广告法的修订已经提上了立法日程,希望将来可以加入对代言人的规范要求。(XMW)

  在此次被曝光的广告中,天津卫视、山东卫视均被涉及。昨日,两台的相关部门均表示,“以前有,现在已经撤下来了”,但未透露具体的播放时间。(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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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曝光广告部分曾被查处

  记者昨天在网上查询发现,在此次被曝光的演员假扮“专家”所涉及的一些广告,曾多次被各地行政部门查处过。(XMW)

  如“鸿茅药酒”广告,去年湖南长沙药监局发现该广告存在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等违法现象,被移送同级工商查处;温州药监局也因“鸿茅药酒”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予以在温州范围暂停广告药品销售;“天地磁”广告去年也被沈阳市工商局立案调查暂停发布过,原因是夸大产品治疗作用。(XMW)

  本报记者 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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