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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苏门羚肉 德化4人被刑拘
作者:陈佳裕 林良…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1 21:50:2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N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通讯员 陈文良 李晓阳

  本报讯 驱车数十公里买来山羊肉,可肉未下锅手铐已上手。昨日,德化森林公安分局将当地4名男子刑拘,涉嫌罪名是非法收购国家濒危野生动物。
  9月4日凌晨1时30分,德化县浔中镇浔中村一户人家围埕灯光通明,几名男子正兴奋地围着桌上的一堆肉。路过此地的浔中派出所巡逻队员以为是杀猪,便停下车前去凑热闹。不料却在桌上发现一个羊头,巡逻队员判断可能是野山羊,便不动声色地离开,通过对讲机呼来民警。民警赶来后,又从桌下发现一个袋子,装着一只活着的果子狸。
  4名男子分别为周某、邓某、曾某和陈某,都是德化本地人。他们说,9月3日傍晚,他们得悉永泰嵩口有地下猎户弄到老山羊,周某、邓某、曾某3人便开车连夜赶赴嵩口,以每公斤400元(羊头每公斤800元),买下48公斤山羊肉和一个3.5公斤重羊头,共花去22000元。
  3个人连夜开车赶回德化,并来到浔中镇浔中村陈某家分肉。至于果子狸,他们称是“顺路买的”,还没计划归谁享用。
  经鉴定送检羊头、羊肉为苏门羚(俗称野生山羊),由于数量较大,该分局以涉嫌非法收购国家濒危野生动物罪,于昨日将4人刑拘。
  办案民警介绍,苏门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是省级一般保护动物。昨日,被暂扣的羊肉已经深埋处理,果子狸被放生。目前他们正联系永泰警方追查涉嫌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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