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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再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 |
作者:周荣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2 12:04:5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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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三部门昨日发出通知要求,为确保差别电价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甄别工作,并立即停止执行各地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XMW) 通知称,在今年6月份的检查中发现,各地在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工作方面进展很不平衡。其中,河北、福建、江西、宁夏、新疆等省(区)只对部分高耗能行业执行了差别电价政策;云南省尚未执行2007年差别电价标准;四川、湖北等省仍以大用户直供电和协议供电等名义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实行电价优惠。(XMW) 通知指出,仍在以大用户直供电和协议用电名义自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的四川、湖北等省,要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优惠行为。没有按照要求取消优惠的,发改委将调减其电力建设规模和相应的电力项目。调出规划的电力项目不予办理核准手续。(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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