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超年限摩托车将被强制报废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11/4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超年限摩托车将被强制报废


  [泉州晚报]讯 泉州各级交警部门最近将对辖区内在用摩托车进行一次清理。

  最近,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公布了《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规定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对累计行驶里程达1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达8年至10年的摩托车,可实行强制报废。

  据泉州交警支队披露,省交警总队已就此发文,明确规定:凡已达最长使用年限(使用年限与延年使用年限之和)或已达到使用年限超过一年未参加车辆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摩托车,交警部门将通知车辆所有人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对已达使用年限但车主提出延用申请的,交警部门将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合格后的有效期签注为6个月;对已达到使用年限但仍在延长使用的摩托车,各地不得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陈钢龙姜建兴)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